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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规建委纪[2014]1-2号

日期:2014-04-17 来源:

 

方规建委纪[2014]1-2号
 
 
会 议 纪 要
2014年1月13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县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褚清黎主持召开县规划建设委员会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燕峰,县人大副主任孔祥朝,副县长乔国涛,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凤洲,县政协副主席毛玉中及规划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县规划局局长刘金祥关于提交项目的情况说明和规划建设意见,对拟决定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现纪要如下:
一、龙祥小区项目
由于该项目在建设工程中,相关部门已对该项目施工图纸和使用功能进行了变更,同时进行了备案并报批,项目方未向规划局提出规划建设方案变更申请备案,造成所建工程与批准内容不符,使规划部门无法验收及换发证件。
会议决定:
1、同意对该项目违法建设部分处理到位后,依法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完善。
2、进一步优化项目立面外观效果,做好亮化工程,与周边建筑立面外观相协调。
二、裕安小区北侧项目
该项目位于汉塘路南侧,顺江路东侧,吴府街西侧、裕安小区北侧,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6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会议决定:
1、同意该项目的选址及规模。
2、同意该地块用地规划指标执行县城控规。
三、康达路西延综合改造项目
会议决定:
(一)一期安置用地D1-1地块(在建)调整商住用地
 同意京华学校西侧地块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同时,在不改变该项目区域容积率的情况下,根据分期建设需要,按照该建设方案该地块容积率为4.23,建筑密度34%,绿地率30.2%执行。
(二)康歆苑D1-2地块居住用地(在建)调整商住用地。
 同意京华学校北侧地块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并按照建设方案该地块容积率4.23,建筑密度30.41%,绿地率30.2%执行。
(三)安置用地B地块调整商住用地
 同意康达路北侧、滨河东路东侧地块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并按照建设方案该地块容积率3.59,建筑密度29.24%,绿地率30.2%执行。
四、吴府龙城8区项目
会议决定:
同意8区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
五、杨楼镇杨楼烟站仓库项目
该项目位于原杨楼烟站国有土地使用范围内,建筑基地面积1680平方米,建筑面积3360平方米,依据原杨楼乡总体规划,并按照城区工业用地设计标准,方案指标为:容积率1.09,建筑密度56.83%,绿地率10.63%。
会议决定:
1、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方案。
2、该项目由杨楼镇人民政府、县烟草专卖总公司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监督实施。
六、杨楼镇凤瑞商住小区(原食品公司)综合改造建设项目
该项目拟选址在杨楼镇凤瑞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原食品公司院内),总用地面积约10.71亩,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建筑基底面积2842.79平方米,建筑面积8002.79平方米,绿地面积2264.72平方米,依据原杨楼乡总体规划,并参照居住区设计规范,方案指标为:容积率1.12,建筑密度39.8%,绿地率31.71%,临凤瑞路现状商业建筑保留,建筑面积861.34平方米,规划建筑标准为两层的在计算面积时按两层半计算。
会议决定:
1、同意该项目的选址及规模。
2、同意该项目的方案指标及建设方案。
3、该项目由杨楼镇人民政府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监督实施。
七、杨楼镇卫生院病房楼建设项目
该项目位于杨楼镇卫生院院内,用地性质为医疗保健用地,建筑基地面积607.98平方米,三层总建筑面积1744.24平方米,依据原杨楼乡总体规划,方案指标为:容积率0.75,建筑密度26.25%,绿地率33.78%。
会议决定:
1、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方案。
2、该项目由杨楼镇人民政府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监督实施。
本会议纪要决定事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会人员:褚清黎  燕  峰  孔祥朝  乔国涛  胡凤洲  毛玉中  
朱国明  张东升  薄兆国  胡庆玟  褚松涛  王大海
              曹广智  杨英伟  孙杰峰  刘金祥  张绍军  杨  峰
     栾金成  张洪伟  孟  军  刚书山  张国铜  李振广
     王国经  张  强  范庆伟  邢必达    
 
方城县规划建设工作委员会
2014年4月17日